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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续签和广东联盟药品集采已在我院落地实施

来源/admin    排版/admin 发布时间:2022-01-12 09:29:10 浏览次数: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第二采购周期和广东联盟药品集团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第二个采购周期的续签和广东联盟药品集采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群众再次享受到了集采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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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采续签和广东联盟采购?


由于第一批国家集采第二个周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第三批国家集采第一个周期于2021年11月20日到期,根据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要求,为了巩固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常态化落地运行机制,此次集采是为第三批国家集采第二个周期续签和第一批、第三批国家集采已到期品种的接续,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骨关节病等多个治疗领域,所涉及品种均为我院原来第一批、第三批集采中选品种。其中对于第三批国家集采协议未到期的中选产品,再次进行续签,我院共有12个品种;对于第一批、第三批集采到期的药品,以广东省牵头的省级联盟集采形式开展,我院共有15个品种、22个品规。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广东联盟集采的采购周期内,在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含未报量医疗机构)原则上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中选药品的使用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保障了集采药品的使用,再次降低了群众的看病费用。


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集采有什么区别?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为基础,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方式实现“以量换价”。而对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的品种,若符合集采条件,鼓励以省为单位或建立省际联盟的形式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地快速推进下,省际联盟将会成为带量采购的另一个主力军。


我院有多少种集采品种?


截至目前,我院共执行有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一批河南省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一批重庆联盟集中采购药品、一批豫中联盟集中采购药品、一批广东联盟集中采购药品,共计84个品种、96个品规。接下来第六批胰岛素集采、中成药集采亦将陆续落地实施。今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会形成国家、省级、跨地区联盟采购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以多种形式展开,扩大药品集采范围,从而使更多药品实现了降价,让群众用上性价比高的药品,也节约了医保资金。